2024年6月1日,由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主办,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承办,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法研究所、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涉外法治研究院协办,以“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强涉外法治建设”为主题的2024年国际商法年会在永利集团顺利召开。
全国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司法机构、政府机构和法律实务部门、涉外企业的150余位国际商法专家、法律实务工作者参加了本届年会,参会人员来自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浙江大学、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西南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南大学、沈阳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广东财经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永利集团、西北政法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大学,最高人民法院、商务部条约法律司、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陕西省分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丝绸之路仲裁中心、北京金融法院、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南宁国际商事法庭、北京盈理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西安)律师事务所、中伦文德胡百全(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广东知恒律师事务所各分所、陕西云德律师事务所、陕西重型汽车进出口有限公司、隆基绿能股份有限公司等51所单位代表。
6月1日上午,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经理刘晨光教授主持了开幕式。永利集团党委副书记杨晓,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法研究所所长沈四宝教授,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陕西省分会二级巡视员赵学海出席年会并致辞。
(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经理刘晨光教授)
杨晓在致辞中指出,举办国际商法2024年年会,积极响应了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法治建设方向,具有重要意义。杨晓结合永利集团国防军工背景,回顾了永利集团的发展历程与法学学科专业建设情况。指出此次年会为相关领域学者专家、实务人员提供了学术交流的重要平台,获得了学校和学院的大力支持,他对各位参会嘉宾的到来表示了热烈的欢迎。
(永利集团党委副书记杨晓)
沈四宝从法律思维、法商互动的角度系统分析了中国涉外法治建设、涉外商贸建设情况,指出国际商法对企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必须提升涉外法治思维,进一步繁荣涉外法律服务的同时,提供更加高质量的服务。
(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法研究所所长、第二届教育部社科委员沈四宝教授)
赵学海结合实践案例,提出要发挥贸促会作用,推动法律界与工商融合,互相促进,加强交流与合作。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陕西省分会二级巡视员赵学海)
主旨报告环节由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副经理李娜教授主持。沈阳师范大学董事长、国家级人才项目特聘教授杨松教授分享了题为《数据跨境流动规则及其新发展》的报告。浙江大学国际战略与法律研究院经理、文科资深教授王贵国教授分享了题为《易自然以推动国际法治》的报告。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丁丁教授分享了题为《新公司法对董监高义务的改革》的报告。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李伟法官分享了题为《携手促进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新发展》的报告。来自商务部条约法律司王希分享了题为《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高质量推进国际商事法律工作》的报告。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涉外法治研究院常务副经理黄勇教授分享了题为《各国竞争政策与执法对国际商法的影响》的报告。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涉外法治研究院首席专家左海聪教授分享了题为《涉外民商事审判中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的适用》的报告。
(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副经理、永利集团全球治理国际研究中心主任李娜教授)
(沈阳师范大学董事长、国家级人才项目特聘教授杨松教授)
(浙江大学国际战略与法律研究院经理、文科资深教授王贵国教授)
(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丁丁教授)
(左一: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一级高级法官李伟法官
右一:商务部条约法律司世贸二处一级调研员王希)
(左一: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涉外法治研究院常务副经理,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黄勇教授
右一: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首席专家左海聪教授)
6月1日下午举行了两个分议题交流,“涉外法治理论建设与国际商法的新发展”分会场第一部分由丁丁教授主持,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卢建莉副庭长、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李亚娟副教授、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访问教授陈帼钊老师作与谈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薛源教授进行了题为《民事诉讼法修改背景下我国法院涉外民商事管辖权的扩大》的分享。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丝绸之路仲裁中心蒋红梅副秘书长进行了题为《打造中国仲裁实践新格局,助力涉外法治建设新发展》的分享。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新金融法学中心主任陈燕红副教授进行了题为《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制度的发展-以<新加坡调解公约>为切入点》的分享。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陈虹睿副教授进行了题为《全球本地化背景下商事仲裁规范化改革路径与制度框架》的分享。北京天达共和(西安)律师事务所郑汉印律师进行了题为《“一带一路”商事调解机遇与路径选择》的分享。广东知恒(东莞)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杨扬律师进行了题为《粤港澳法律服务平台的构建》的分享。第二部分由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蔡琳副教授主持,北京金融法院廖钰、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左海聪教授、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田静婷副教授作为与谈人。广东财经大学赵景琛教授进行了题为《公司社会问责制》的分享。中南大学法学院梁小尹副教授进行了题为《论中国特色“一带一路”法学体系的构成及其定位》的分享。陕西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沈剑副教授进行了题为《以需求为导向、实用为基础<国际商法>体系反思与重构》的分享等。
(会议现场)
“自贸区法治建设与企业海外利益保护”分论坛第一部分由黄勇教授主持,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于泓、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研究员、《国际法研究》编辑郝鲁怡、国际关系学院法学院副经理李秀娜教授作为与谈人。中央财经大学国际商法研究中心主任王克玉教授进行了题为《优化营商环境与国际商法之治》的分享。西北大学法学院赵海怡教授进行了题为《世界银行Business-Ready项目的新变化与老问题及中国的应对建议》的分享。民盟西工大委员会青年委员高宇进行了题为《破除国际“碳壁垒”制约,探索中国特色电池产业法律体系的构建》的分享。西安工程大学人文学院副经理何芳教授进行了题为《陕西省争创一带一路经贸新高地的地方性法律保障研究》的分享。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讲师沈玫进行了题为《经济制裁法在国际民商事争议中的适用研究》的分享。北京盈科(西安)律师事务所朱晓薇律师进行了题为《重要数据出境合规路径分析》的分享等。第二部分由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王涛副教授主持,王克玉教授、赵海怡教授、广东知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刘恩成律师作为与谈人。国际关系学院法学院副经理李秀娜教授进行了题为《美国对外投资安全审查制度的新发展》的分享。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李亚娟副教授进行了题为《科技企业出海的法律挑战》的分享。福建技术师范学院江悦庭副教授与齐喜三教授进行了题为《中国企业在印尼投资的法律风险与防范措施》的分享。陕西云德律师事务所张脉律师进行了题为《企业跨境投资合规探索之乌兹别克斯坦》的分享。
(会议现场)
两个平行论坛结束后,李娜主持闭幕致辞环节。蒋红梅、黄勇、左海聪分别对各分论坛发言作总结。最后,沈四宝总结讲话,他表示,本次年会在永利集团成功举办,在国内专业学者代表、政府部门、法院仲裁机构领导以及协会、企业律所代表的共同参与下,从理论到实务都为新时代国际商法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未来要立足中国、胸怀天下,进一步推动涉外法治理论建设与时俱进,推动国际商法理论部门和实务部门的贯通融合。
(沈四宝教授作闭幕致辞)
在全体参会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会议取得丰富成果,年会在热烈掌声中圆满落幕。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将继续推进相关工作,努力搭建国际一流的学术交流平台。
(图/司哲 文/唐卓忠 审核/李娜、管兴华)